判定密切接觸者的標準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0-02-04 | 點擊數:17898
密切接觸者指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陽性檢測者有如下接觸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護者:
1.共同居住、學習、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如近距離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診療、護理、探視病例的醫護人員、家屬或其他有類似近距離接觸的人員,如到密閉環境中探視患者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護人員。
3.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離接觸人員,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護理人員;同行人員(家人、同事、朋友等),經調查評估后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陽性檢測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務人員。
4.現場調查人員調查后經評估認為符合其他與密切接觸者接觸的人員。
在判定密切接觸者時,分析其感染發病的可能性時,要綜合考慮與病例接觸時,病例的臨床表現、與病例的接觸方式、接觸時所采取的防護措施,以及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環境和物體的程度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
來源:臨床護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