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是教學過程的重要環節,是檢測學生學習效果和教學質量的必要手段,而考試中的命題和閱卷評分是組織好考試的關鍵。根據我院多年來組織考試工作的經驗,現對考試的命題、閱卷評分做出如下規定。
一、考試命題
1. 蘭州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所屬夜大、脫產、函授各專業及各教學站、點的考試命題權屬于學院。學院根據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授權和聘請教師參加考試課程的命題工作。
2. 受繼續教育學院聘請的命題教師必須是長期從事教學工作,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業務素質、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兼職教師。命題教師應熟悉考試課程內容,結合繼續教育學生特點,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命題,嚴格把好試題質量關。
3. 命題要以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為依據,既要考察學生對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要檢查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覆蓋面要能涵蓋本門課程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
4. 試題的難易度是反映課程內容程度的體現。命題時難易題目要合理搭配,比例適當,一般應控制在:較易的題占30%,難易適中的題占50%,難度較大的題占20%。出題中要避免無實際意義的偏題和怪題。
5. 試題的題型要多樣化。一套科學、規范的試題一般應包括下列題型:記憶題、理解題、辨析題、簡問答題、論述題、綜合應用題等。教師命題時可根據課程的性質和特點,選擇其中的多種題型設計出層次分明的試卷。
6. 試題的題量要適中,一般應控制在多數考生在120分鐘內答完為宜。
7. 所有考試課程的命題,必須同時命出覆蓋面、難易度、題目分量相當的A、B兩套試題,并附有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兩套試題的重復率不得超過20%。
8. 命題教師要按統一的試卷格式制作電子版試題(見附表),并按規定時間將試題交學院教學管理部考務管理人員妥善保管。
9. 由學院組織專家對試題進行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試題要根據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審查合格后,由學院指定其中的一套試題進行制卷考試,另一套試題備用。
10. 參與命題的教師和考務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試題內容。如發生泄漏或變相泄露試題者,學院將視情節追究當事人責任。
11. 鼓勵和支持教師在教學實踐中不斷積累和優化試題,提高試題質量。學院將繼續建立和完善試題庫,已有試題庫的課程要充分利用試題庫進行考試,逐步增加考教分離課程的比例。
二、閱卷評分
1. 閱卷工作由組織教學單位負責安排。閱卷教師要嚴格按照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分,要堅持給分有理,扣分有據的原則,自始至終堅持統一標準,寬嚴適度,以保證考試的效度和信度。
2. 對于使用統一試卷考試的課程,閱卷時一般采用流水作業的方式進行評閱。
3. 考試成績一經評定,任何人無權隨意更改。如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更改成績時,按照《蘭州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學生成績管理工作細則》中的相關規定辦理。
4. 各門課程的期末總成績應按如下比例評定:
課程期末總評成績=聽課考勤10%+作業及平時測驗10%+期末考試80%。
(省衛校教學點:沒有作業及平時測驗成績的科目,聽課考勤占20%)
任課教師必須按照學院規定分別將課程的聽課考勤成績、作業及平時測驗成績、期末考試成績和期末總評成績的分數登錄到學院綜合教務管理平臺中。
5. 考試成績評定完成后,任課教師要進行成績分析,并按規定填寫考試成績分析表,及時總結教學經驗。
6. 獨立設置的實驗課程可參照相關課程的評分標準。有實驗要求的課程,對實驗部分的成績評定,可根據不同課程的要求控制在課程總評成績的30%—40%。
7. 任課教師應在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完成閱卷評分的全部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將考試成績登記表、考試成績分析表和試卷一并報學院教學管理部。
三、附則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所發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